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安检动态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光辉为我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授牌
时间:2019-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王光辉为我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授牌

      

118日,云南省检察长会议召开。此次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主要任务。会上,云南省检察院领导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授牌并颁发获奖证书,为从事检察工作满30周年的检察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我院作为此次表彰的“全国模范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王光辉向该院检察长杨志刚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奖牌。

    为进一步宣传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和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向我院等五个先进集体和邬中明等六名先进个人学习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此次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集中展现了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勇于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受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广泛开展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活动。一是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国家的远大理想中,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二是学习他们司法为民、维护正义。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自觉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捍卫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学习他们扎根基层、坚守职责。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情和执著,默默坚守、敬业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贡献,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责任与担当,诠释着共产党人入党的铮铮誓言。

     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殊荣,是我院多年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团结拼搏的结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安宁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以全国模范检察院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实际行动,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检务管理部办公室 梁佳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