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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 动态】安宁市检察院严格落实责任制 顺利完成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任务
时间:2018-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作为安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安宁市检察院在中共安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积极支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安宁市检察院强化落实,狠抓“四项”工作,切实完成好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强化对责任区的工作督查。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和安排,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签订了《安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挂钩责任区域开展防火督查、检查,并突出重点节假日、重点部位和重点卡点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处理并跟踪检查落实,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二是实化对进驻点的专项督查。专门安排退居二线的院领导到市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参与对温泉、金方等街道的森林防火督查工作,重点督查街道森林防火和街道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市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发挥检察室的职能作用。将派驻温泉监察室作为延伸监督职能的“触角”,一方面强化监督,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采取不定时抽查方式,深入森林防火卡点进行突击检查,加大对重点时间、重点区域的巡查,真正从源头上把关;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街道、村(社)区针对林区群众开展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技能等的宣传,扩大宣传实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制定《安宁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检查记录表》,认真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地点、参加检查人员、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对201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严格自检自查,并做好经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