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采购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采购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2家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提供招标代理及其相关咨询服务。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服务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4项目地点:云南省安宁市。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公司,以成立时间至今为准);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18〕7号)文件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
3.3 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网”完成登记注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价要求
4.1本项目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计算。
4.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应对报价进行下浮,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评审的标准及评审小组的组成
5.1评审的标准
通过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5.2评审小组的组成
评审工作由采购领导小组人员半数以上单数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报名
6.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报名方式:①现场报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安宁市金晖路4号)报名。
7.投标文件要求
7.1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价表;(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如有);(4)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委托代理方案;(6)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7)项目管理组织机构;(8)企业综合实力;(9)其他。
7.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7.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09:00—11:00。地点:安宁市人民检察院505办公室。
7.4开启:根据我院工作安排,将于2025年9月24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7.5异议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审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内提出。地点:安宁市人民检察院505办公室。
7.6入围通知书:待公示期满后,次日向入围单位发送入围通知书。
7.7签订合同时间:入围单位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宁市金晖路4号
电话:0871-68697334
监督电话:0871-686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