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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入校开展防范金融犯罪宣传,守护学生“钱袋子”
时间:2021-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金融类犯罪工作力度,开展好“法律进校园”活动。2021年10月15日,安宁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安宁市金融办、安宁市职教园区管委会、安宁市公安局、交通银行安宁支行等单位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金融日”主题活动。

 


    随着信用卡、银行卡等金融产品的普及,近年来大学生群体在金融犯罪主体和受害群体的占比不断增大。此次宣传旨在向大学生群体宣传金融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大学生群体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在宣传活动现场,我院干警对同学们讲解了金融类犯罪的防范措施,重点对非法集资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金融类犯罪的特征、常见手法、社会危害性以及相应法律后果进行了阐释。并现场解答学生们的咨询和提问,引导广大学生群体主动学习金融知识,自觉辨别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及产品,避免“掉坑”而不自知。

    同时,我院干警还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设置了有奖竞答环节,由干警们现场向同学们就防范金融诈骗方面知识提问,同学们答对问题后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即可获得相应奖励。现场的微雨抵挡不住同学们回答问题的热情,同学们一个邀约一个围在知识竞答台前竞相参与抢答问题。仅一个多小时,现场的八百余份礼品便已全部赠送完毕,同学们在回答问题的同时不仅收获了奖励还收获了防范金融犯罪方面的知识。

    此次宣传活动为学生群体普及了金融方面法律知识,让广大学生群体对金融类犯罪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新认识,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我院将继续秉持检察为民宗旨,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全力守护广大群体的“钱袋子”,为营造安定的金融安全环境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示:

    过往的行人们,请勿贪小便宜,万不可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等个人识别特征的物品租卖给他人,否则不仅涉嫌违法,还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须知幸福生活要靠自身奋斗去获取,贪图安逸而轻易得到的钱财往往隐藏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