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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全省试点开展实质化审查减刑案件 提升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质效
时间:2021-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对某监狱拟提请减刑的两件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试点实质化审查,通过探索对重点案件开展调查核实的办案模式,引导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活动的专业化。同时,我院还以公开听证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对罪犯提请减刑案的听证,以增强刑罚执行活动的公开、透明。

 

 

实质审查,确保减刑案件客观公正
我院试点对这次提请减刑案进行实质化审查,此次监狱拟提请减刑的两名罪犯,属于重点监督的案件范围。
我院按照减刑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的方法和步骤,围绕减刑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计分考核真实性、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服刑期间的现实改造表现、狱内消费情况、罪犯的危险性评估等内容对拟提请减刑的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罪犯本人、互监组成员及监管责任警察进行谈话调查,对罪犯计分考核的加扣分依据、罪犯认罪悔罪书、改造总结的内容进行审查。客观了解罪犯服刑期间的现实悔改表现情况。
 
公开听证,确保刑罚执行程序透明
2021年9月17日,我院对监狱拟提请减刑的2件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因疫情防控要求,听证会以视频会议进行,通过远程连线,实现听证现场与监管区罪犯的互动连通。
按照听证工作程序,会前,我院在检察信息网发布了听证公告,邀请了3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此次听证活动。
听证会上,刑罚执行机关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提请减刑的相关证据材料,驻监狱检察室就该次提请减刑的实质化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发表了审查意见,听证员通过视频对拟提请减刑的服刑罪犯进行了现场提问并发表评议意见,为减刑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注重实效,确保案件办理实体公正
我院在实质化审查中既考虑罪犯在改造中的现实表现,同时还根据其犯罪性质和特征对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进行综合性考虑和评估,从严掌握控制减刑。
经审查,罪犯执行刑期条件、考核奖励条件都符合减刑规定,服刑期间无扣分情况,罪犯评审鉴定认罪服法。我院将实质化审查的重点放在罪犯的认罪悔罪态度、现实改造表现等内容,综合评判其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是否可以提请减刑。公开听证中,2名拟提请减刑罪犯通过视频,向听证员表达其认罪悔罪、改过自新,期盼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的迫切意愿。实质化审查确保了减刑案件的实体公正,公开听证确保了减刑案件的程序公正。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在教育改造罪犯、推动刑罚有效执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院这次开展的减刑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是全省首家试点,对提请减刑案件的公开听证是昆明地区检察机关首家探索,我院以期通过试点工作为云南省监狱检察改革提供有价值和意义的实务标本。